年度行事曆 活動訊息 活動花絮 相關連結 會員專區 討論專區 聯絡我們 管理介面 回到首頁
關於本會 關於游泳 會務訊息 中華游協季刊 比賽項目 成績記錄

會史簡介組織章程理監事簡歷各縣市委員會
第1章~第2章第3章~第4章第5章~第6章第7章~第8章

 

第五章 職權
第十九條:

本會會員大會職權如左∼
 

1.

決定本會工作方針。
  2. 審議理事會、監事會之會務報告。
  3. 選舉理事、監事。
  4. 通過及修改本會章程。
  5.. 其他。

第二十條:

本會理事會之職權∼

1.

推展業務。
2. 通過會員入會。
3. 召開會員大會。
4. 聘請名譽理事長、名譽理事及顧問。
5. 執行會員大會決議及交辦事項。
6. 核定年度工作計畫。
7. 其他。

第二十一條:

本會監事會之職權∼

1.

監察會事履行會章事項。
2. 監察年度工作計畫之執行。
3. 本會預、決算及經費收支之審核事項。
4. 本會會員獎懲之審核事項。
5. 其他有關本會之監察事項。

第二十二條:

本會選舉出席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會員代表大會之代表,依據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規定名額,由理事、監事會全體理、監事選舉之,當選之代表不以理、監事為限。

第六章 組織
第二十三條: 本會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大會。
第二十四條: 本會會員大會團體會員選派代表出席,其名額及分配辦法由理事會決定之,個人會員均具法定出席人資格,名譽理事長、名譽理事、顧問暨名譽會員等列席。
第二十五條: 本會理事會議每半年舉行一次,常務理事會議必要時得隨時召開之。
第二十六條: 本會監事會議每半年舉行一次,必要時由監事會召集人隨時召開臨時會議並任主席。
(備註:本條款業經第八屆第二次會員大會修正通過,時間九十二年八月十七日)。


會員帳號


會員密碼


身分證字號


請輸入您的E-mail


 
 

本網站為 中華數位運動管理協會 贊助中華民國游泳協會設計製作,所有內容均受智慧財產權及相關法律保護